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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2020/07/07 10:23  作者:  阅读: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0]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学校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责任。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两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一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申报人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科研处确认,再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择优选取,学校科研处统一网上上报省教育厅。

七、申报人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WORD版《课题申请·评审书》、WORD版《活页》、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PDF版《活页》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bzy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龙涛

联系电话:2867979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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