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下载
注:1. 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包括培训进修、自学、论文、其他形式等;
2. 此表进入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3. 本表仅填写接受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情况,公需科目网上培训内容不得填入本表。
参考:
根据国家人社部2015年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令)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培训时间为30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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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产培训 |
论文 |
自学 |
折算学时标准 |
8学时/天 |
省级公开刊物30学时/千字 国家级公开刊物80学时/千字 |
10学时/千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