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P地址申请使用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网络与信息中心相关规定,不得在所申请IP出口服务器端进行与申请用途无关的网络行为。 2、指定专人负责管理IP的使用,向信息化中心提交管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若相关人员或其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信息化中心。 3、IP使用单位自行管理、维护其所在服务器上的应用,负责所承载软硬件设备的网络安全监测及数据备份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对应用系统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任。 4、对IP地址的使用与管理不善导致校园网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的,申请单位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同时信息化中心有权收回其使用权并终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