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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排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发布:2022/04/08 16:40  作者:  阅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相关精神,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省教育厅网信办也要求各高校全面排查及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和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此,将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本次排查对象包括但不仅限于全校师生、校内企业或合作机构、商户、创业团体等。

二、明确职责

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负责本单位在校内的办公室、机房、校企合作单位、基地、实验室、工作室、学生宿舍、商铺等场所管理,以及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学生、外聘人员以及有业务往来的经常出入校园或校内驻点的承包运维商等人员管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对所管辖的场所及人员开展全面清查,杜绝一切“挖矿”行为:

1.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网络资源从事非法挖矿活动,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明确网络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含网站)等的管理责任人,重点加强对机房、服务器和实验室相关设备的网络安全管理。

3.禁止所有人员在校内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机房、学生宿舍等网络环境内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不参与、不协助、不支持任何个人和组织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者将按学校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各单位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机房等所有接入校园网络的电脑和服务器,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安装升级杀毒软件,检查C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电脑和服务器进行关机、断网、断电。

5.各单位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做到宣传到位、排查到位、防范到位,与校内合作单位、商户、创业团队、维护运营商等重点对象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杜绝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中心

                                     2022年4月8日

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9/25/content_56392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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